十字军之王2王权爵位继承详细解析
《十字军之王2》由于爵位继承系统十分复杂,很多玩家都对此十分迷茫遇到这方面的问题不知道怎么办?接下来就为大家带来玩家“longkhansabu”分享的王权爵位继承详细解析,一起来看看吧。
解析:
王权法只对一个国家的下属贵族领地是否可以流失有关系,对君主的爵位应该无影响。另外宣称权和继承顺序完全无关
1、封建领主的继承法,分为长子继承、幼子继承、年长者继承、均分继承和选举制和男性开放制。
男性优先长子继承制继承顺序是首先是长子,然后是长子的儿子,再是长子的女儿。长子的子孙们排完了,再排次子及其子孙,以后类推。儿子排完后,是女儿及其后代。儿女排完后,是父亲,再之后是兄弟及其后代。然后是姐妹及其后代。再后是叔叔们及其后代,最后是姑姑们及其后代。
男性长子继承制继承顺序是首先是长子,然后是长子的儿子。长子的儿子们排完了,再排次子及其儿子,以后类推。儿子排完后,是父亲,最后是兄弟及其后代。女儿、姐妹、姑姑们及其后代都没有继承权。
幼子继承就是把长子继承的兄弟顺序反过来就可以了。就是先是幼子,然后是幼子的幼子,以此类推。
年长者继承制最简单,就是家族内按岁数排序,年岁大的排前面。男性继承法就只排男性,男性优先继承法就是排完男性再排女性。
均分继承法规则则有所不同。男性优先均分继承法,第一继承级别是儿女,第二继承级别是孙子孙女,第三继承级别是曾孙子曾孙女,第四继承级别是父亲,第五继承级别是兄弟姐妹,第六继承级别是叔叔姑姑,第七继承级别是叔叔姑姑们的儿女,之后类推。在同一级别里,按先男后女,再先老后少的顺序,均分去世君主的头衔。
男性均分继承法则把上述继承顺序去掉女性继承人即可。
均分继承法非常复杂,尤其是没有前四个级别的继承人的情况下,均分起来非常混乱,也许我研究的也不够透彻,有错误的地方,望海涵。
男性开放制:穆斯林国家基本都是这个继承法,似乎等同于过去版本里的土耳其继承法。其继承顺序等同于均分继承法,但不同的是头衔不均分而是由第一继承人全部继承。
以上继承法,如果领主是有上级主君的话,该领主家族绝嗣后,其头衔由上一级领主收回。如果是最高主君家族绝嗣的话,由其封臣或廷臣继承,但其继承顺序我没研究透,应该是主君家族的支系有优先继承权,但具体没搞清楚。
选举制的情况是:选举制帝国,其皇帝的家族成员、法理国王、法理公爵有继承权。选举制王国,则其国王的家族成员和法理公爵有继承权。具体继承顺序有很大的随机性,最大可能是君主的子女继承顺序高于无血缘关系的公爵,爵位高的子女继承顺序高于爵位低的子女(但不绝对,我就遇见过没有爵位的子女继承优先于已经是公爵的子女的情况)。但可以肯定的是君主的子女继承顺序高于君主的兄弟姐妹及其后代。
此外,部分帝国的皇帝儿子有紫袍的特性,首先拜占庭有,其次,我的成吉思汗也遇上了,还是小妾生的紫袍。有紫袍的就是第一继承人,有绝对的继承优先权。
2、对于继承的后果(是对原君主的附庸关系不变,还是继承后就独立了),原则是先按爵位高低决定,如果爵位相同,则按得到该级爵位的先后顺序决定。
举两个例子就一目了然了:
1、 A帝国下属的B公爵,独立的C王国。C国王死了由B公爵继位,因为C王国级别大于B公国,所以B公爵成为C国王的时候,C王国仍然是独立状态且原属于A帝国的B公国领土也成为继续独立的C王国领土。
2、 A帝国下属的B王国,独立的C王国。C国王死了由B国王继位,因为B、C王国同级别。而B国王是先得到B王国后得到C王国,则此时C王国并入A帝国。
这个极其厉害,直接关系到后面将要讲到的如何获得低级别爵位的方法。
如果君主有相同级别的多个头衔,每个头衔都有其不同继承法,很可能不同的头衔有不同的继承人,把鼠标放在爵位的纹章上面一秒钟后会自动显示继承人顺序。
关于王权法对于继承的影响,在高王权和绝对王权下,封臣的头衔是不能外流到别的国家的,但最高君主的头衔是否能外流?游戏说明里只说封臣的不能外流,没说主君的头衔不能外流,不过鉴于P社的说明不能保证全对,所以既然我没有做专门研究,就在此不妄言了。
另外,继承权和所谓是否有宣称完全无关,有谁看见儿子还有老子头衔的宣称才能继承的?
3、同级爵位获得方法:
其实也包括更高级爵位获得方法,原理一样。由于我皇帝级别,所以对我而言,就是指的获得皇帝级别爵位的方法。
正规方法共5种:
1、 娶目标帝国的女性继承人,生子后杀光妻子之前的目标帝国继承人和皇帝,由妻子继承目标帝国皇位,再先杀妻后杀子,即可得到目标帝国皇位。此法必须是目标帝国是男性优先继承法才行,如果是纯男性继承法则不能用。
2、 将目标帝国的排位靠后的男性继承人用本帝国的皇家公主入赘过来。生子后,杀光目标帝国的皇帝和高顺位继承人,由入赘过来的该国王子继承目标帝国皇位,再杀了他由其子即位,由于入赘的关系,这个孩子是跟从我家姓的,是我家家族成员,杀了这个孩子即可获得目标帝国皇位。此法通杀所有继承法。
3、 第2种方法的变种。对于人丁不旺的目标帝国,在其皇帝家族绝嗣后,通常会由其封臣或廷臣继承,从这些封臣或廷臣入手,过程同第2种方法。
4、 皇帝娶目标帝国的有宣称权的女性(只有宣称权而没有继承权,有继承权就直接用第1种方法了)。生子后杀妻,儿子也获得目标帝国的宣称权。替儿子对目标帝国宣战,获胜后儿子成为目标帝国皇帝,最后杀掉儿子即可。
5、 直接武力征服,或者通过武力或非武力手段获得目标国家法理领土的一半以上,就可以篡夺其头衔。但只能得到有法理领土的帝国,对于无法理领土的帝国(那些哈里发、各蒙古汗国等)不能使用。同理,无法理领土的王国、公国也不能通过纯武力获得。
最后必须说一句,在新版本里,长子继承法很奇葩:用上述方法1、2、3时,如果目标帝国是长子继承法,那么必须先将过渡用的这个自己的儿子,先加封与目标国家相同级别的爵位(比如目标是帝国,就先封儿子一个皇帝位(此前显然自己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皇帝头衔),然后再杀妻再杀子,即可收回两个帝位。如果不先封自己的这个儿子一个同级别的爵位,那么儿子继承其母的爵位后,其继承人是其母系家族的人!)
本方法,适用于所有获得相同及更高级别爵位。
4、低级别爵位获得方法:
对于皇帝来讲,就是获得各王国、公国、伯国的方法。
首先,上面讲的获得同级别爵位的方法都适用。
其他的方法包括:
1、 目标国家有男性继承人在我国,或者直接通过招入我国宫廷、或者用皇家公主入赘的方式把目标国家的男性继承人招入我国宫廷。总之目标国家的男性继承人(A)在我国,那么先给这个在我国宫廷的家伙A一个和目标国家同级别的头衔,(目标国家是王国就先给他一个王爵,目标国家是公国就先给他一个公爵),再杀光目标国家的君主及其高顺位继承人,由招入我宫廷的这个家伙A继位,则目标国家并入我国。
对于所有继承人都不肯进入我国宫廷的国家,可以通过刺杀其老国王的同时暂停游戏,在新国王 刚登基的时候,其兄弟姐妹等很可能就有会同意进入我国宫廷的,立即招入。
此方法还有一个绝招变种:如果无论如何也不能把目标国家的继承人招入我国宫廷,可以等到对方国王的老婆怀孕后,把目标王国国王刺杀,再把其已经怀孕的老婆娶到我国,等其遗腹子出生后,自动成为我国廷臣。
此方法适用于所有继承法的国家。
2、 目标国家有未婚女继承人B(已婚的就把她丈夫杀了)。用自己宫廷里一个没有任何亲戚的孤零零新廷臣A把该女继承人娶过来。等生子C后,杀光目标国家君主和高顺位继承人,直到这个娶过来的公主B继位。给这个新廷臣A一个和目标国家同级别爵位,再杀掉,由其儿子C继位,再把目标国家的女王(就是那个娶过来的公主)B杀掉,由她儿子C继位,则目标国家并入我国。此方法只适用于目标国家是男性优先继承法。如果是纯男性继承法,则不能用。
3、 从自己的廷臣里找一对兄妹(哥哥A,妹妹B。当然家族人更多一点也没关系,不过将来杀起来更费劲)。将妹妹B嫁给目标国家君主(该君主有老婆的先把他老婆杀掉),生子C。给哥哥A一个和目标国家同级别的爵位,再杀掉A,由B继位,再杀B,由C继位。最后杀掉目标国家君主和他的高顺位继承人,目标国家由C继承,则目标国家并入我国。 此法通杀一切国家,是最后的无敌杀手锏。因为怀孕是很随机的事件,为了提高成功率和效率,可以考虑同时对目标国家的君主和其第一、第二继承人同时使用此方法,只要嫁过去的女性有一个怀孕就可以搞到此国家,可以更快搞到目标国家。
4、 如果目标国家是我国的法理领土(包括我国君主的副头衔),那么可以直接外交要求“提议附庸”,不同意则可以送个礼,还不同意则可以法理宣战。注意王国不吃这套,即使是本帝国的法理王国也不行。另外双方君主也必须同宗教。
5、 君主手下的封臣或廷臣有对目标国家的宣称权,可以替他对目标国家宣战从而获得目标国家。当然君主本人有宣称权更好,甚至可以派外交大臣去伪造某地的宣称权,不过我玩的时间短,伪造主权就没成功过。本方法尽量少用,因为除非这个有宣称权的手下是私生子(只有宣称权而没有继承权),或者是排在他之前的继承人太多以至于刺杀起来太费事或太费钱,否则直接杀到让他直接继位更合算。
6、 A帝国下属B王国,B王国是选举制,C公国是B王国的法理公国,C公国是独立的。那么如果C公爵继位B国王,则C公国同时并入A帝国。
举个例子:热那亚公国获得方法(比如说热那亚不肯被外交吞并入神圣罗马帝国):那么先给皇帝的随便一个新招廷臣意大利国王头衔,并把意大利的所有存在的公爵头衔(伦巴第、比萨、托斯卡纳、维罗纳、热那亚)都封给他。再刺杀意大利国王。因为意大利王国是选举制,而该国王是新招廷臣,所以没有亲戚,所以王位必然落入意大利王国的法理公爵手里。而热那亚公爵是意大利王国的法理公爵,且其他的公爵头衔都在原国王手里,所以热那亚公爵是意大利国王的唯一继承人故可得到意大利王位,与此同时热那亚公国并入神圣罗马帝国。
这个方法可以获得公爵头衔(用热那亚试验的,可以成功)。也应该可以获得王爵(此方法应该可以得到威尼斯王爵,但我没有实际操作过,只是原理上说的通)。
7、 对于头衔收集爱好者来讲,骑士团和雇佣兵队长(都是公爵)的头衔也很诱人。对于骑士团,只要给他们一大块地(属于本帝国的法理领土),然后就可以轻松将其外交附庸。再给他们一个男性非选举继承法的王爵,由于王爵大于其骑士团团长的头衔(公爵),所以其将按照王爵的继承法来继承,而团长一定是无亲无故的人,所以必定绝嗣,刺杀之就可以由皇帝收回其所有头衔了。游戏中有3个特殊的雇佣兵队长,他们是附属于某个国家的封臣,分别是拜占庭帝国的瓦良格队长,什叶派哈里发的马木鲁克和塞尔柱突厥的The Ghilman。在获得相应的主君头衔后,可以给这3个队长王爵,之后流程同骑士团。其他普通的雇佣兵队长头衔不能通过这个方法获得。最后需注意,马穆鲁克头衔不想要了,只能封给穆斯林。(这一条基本适用于1.05版,可能不适用于新版本)
关于上述继承原则的原理,参见上两层楼的“对于继承的后果”的研究说明。
本方法,适用于获得比自己级别低的爵位。
在上述方法中,玩家经常会碰到三种情况,一个是入赘时显示“需要更好的盟友”,这个没有办法,没法入赘了,请直接用上面介绍的方法3.
另一个是显示“继承顺位太高”,某爵位的前三位继承人(把鼠标放在纹章上,一秒钟后会自动显示)就是所说的继承顺位太高,请入赘前三位继承人之后的继承人。
还一种情况是“没有迁移的理由”,这个也没办法。不过可以等等,很多时候过一段时间这个理由就没有了。如果实在没办法,也请直接用上面介绍的方法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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